投影机产品质保说明:
大多数品牌的投影机,均是按以下质保期和质保条例,但是个品牌略有不同,所以具体产品保修期以该产品说明书质保卡为准,以下条例仅供参考
1.整机(灯泡及随机资料除外)三包有效期2年。灯泡保修期6个月且使用小时在1000小时以内。随机光盘、随机赠送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等保修3个月。
2.维修服务方式:送修。
3.保修起始日:为有效发货票购机日期。如无法提供有效发票,则以生产日期计算。
4.有效发货票是重要的保修和三包服务凭证,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,请您在购机时务必向经销商索取正规发票,即国家税务局标准发票。发票上应清楚写明产品的品牌、型号、序号和销售日期,并盖有经销商正式印章。将发票与质保书放在一起,会给您维修和咨询带来方便。
例外条款
下列情况,不属免费服务范围:
1.不符合三包规定,不能出示质保书,或经涂改,或与产品不符。
2.电脑部件上所粘贴的条形码或易碎标签破损、缺失或与主机不符。
3.因意外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, 包括使用不合格吊架、计算机病毒、操作失误、不正确安装、突然断电、进液、划伤、搬运、磕碰、不正确插拔、异物掉入、鼠害、虫害等。
4.正常的耗损(如:灯泡,外壳,接插部件的自然消耗,磨损及老化)。
5.使用环境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:3C认证等。
6.由非各品牌授权机构、人员安装、修理、更改、添加或拆卸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。
7.非原厂所配置的部件和软件(标准配置以装箱记录为准)。
8.软件安装服务、软件故障排除。
9.经销商承诺的服务及附加的配置和赠品,由经销商负责服务。
10.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灾、水灾、台风、雷击等)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。